大学期间子女离家时是否终止子女抚养费——纽约离婚|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

尼尔·坎于2021年6月14日发布

当孩子上大学期间,通常会继续支付抚养费。孩子通常会在一年中返回家中大约四个月的时间。但是,如果学生整年都留在大学,会发生什么呢?

在离婚的协议中,当事人通常会定义孩子何时被视为成年而终止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其中一个常见的情况是孩子永久改变住所,远离被视为监护人的居所。

通常情况下,这种住所改变不包括孩子离家上大学的情况。这反映了监护人必须提供住所,并支付孩子在家期间的食物和其他费用。通常,衣物、娱乐和其他物品的费用会全年支付。有时,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会因为支付房费和伙食费而获得相应的抵扣。

那么,当孩子在上大学期间根本不回家时会发生什么呢?这是纳索县家庭法院支持仲裁官Sondra Toscano在《Anthony C. v. Alison C.案》(2021 N.Y.Misc. Lexis 3115)面临的问题。这对夫妻已经离婚,有一个孩子。他们在2014年的和解协议中规定,“对于支持孩子的义务将在......孩子永久居住离开母亲、学校、大学、夏令营等地不构成‘永久离家’时终止。”

在2020年10月8日,父亲向纳索县家庭法院提交了一份修改申请,要求终止他的抚养费义务。他声称,双方的儿子已经永久离开母亲的身边,尽管孩子正在明尼苏达州上大学。儿子住在明尼苏达州的一间公寓,并在那里有一份工作。据称,在过去的两年中,儿子只返回母亲家住了两个星期。

母亲要求驳回父亲的申请。在2021年6月7日的裁决中,S.M. Toscano支持了母亲的请求。仲裁官认为,双方合同的明文规定并未提及在孩子离家上大学期间终止支付抚养费。

此外,Toscano仲裁官指出,纽约家庭法庭法案第451条规定了寻求修改支持令的理由。申请人必须证明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情况”。法庭认为父亲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

法官还指出,父亲打算继续通过支付儿子的全部开销来支持他。他只是希望停止向母亲支付子女抚养费。他并不寻求宣告儿子已经成年,只是宣告儿子不再有义务向前妻支付子女抚养费。

法官托斯卡诺明显看出,正如法庭经常听到付款方父母所说,父亲更倾向于直接向儿子支付子女抚养费,而不是通过母亲。然而,“法律尚未具备这种机制。”法官指出唯一允许这种安排的情况是,如果儿子远离父母,向一方或双方提起子女抚养费申请。法律允许未成年子女在与父母分居的情况下,向一方或双方提起抚养费诉讼。

翻译备注:纽约州要求抚养费支付到21岁,或者孩子本科毕业。(超过21岁)所以很多时候,孩子在21岁之前离开的监护权一方的父母,另一方依旧要支付抚养费给由监护权的一方。在这篇文章中,法院指出即便孩子不在居住在有监护权一方的父母家中,另一方依旧要支付抚养费给监护权的一方。

 

天成律师所翻译0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