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婚前协议中应包含的10项内容(及3项不宜包含)#纽约离婚律师

婚前协议(“婚前合同”或简称“prenup”)是由即将结婚的双方在婚前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婚前协议通常涉及婚姻期间收入的性质、财务责任分配、日常生活开支、财产分配,甚至协议的终止条款。

为何制定婚前协议?
 法律法规及案例对单身、结婚、离婚及去世时个人对他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许多规定。婚前协议是双方拟结婚者之间的合同,最好将其视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双方重新制定支配婚姻的规则的机会,让双方的收入、财产及其他权利和责任按照他们认为最合适的规则执行,而非默认的法律规则。

婚前协议准备清单

理想的婚前协议有助于双方,在婚姻开始前缓解关键担忧,让新人清楚彼此期望和责任。婚前协议并非威胁或“高悬”于另一方头上,而是阐明双方同意的财务、财产及关系基本规则。

1. 财务信息披露

纽约州法律要求“全面且公平”地披露资产、负债及收入,无特定格式要求。无需“计较细枝末节”,但各方的财务清单须在签署前附于协议。向律师完整披露财务信息至关重要,这些信息将共享给未来配偶,并作为附件附于协议。

2. 财产与收入

纽约州法律对财产和收入处理极具灵活性。未来收入或就业可视为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或任何双方同意的折中状态。双方可约定谁负责日常生活开支(房租、水电、杂货等),未来哪些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等。

3. 债务与负债

对未来债务和负债同样可做类似约定,可设为个人或共同债务,或部分个人、部分共同。

4. 继承权与遗产规划

协议可明确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死亡时的事件、财产转移及其他相关安排,而非由默认的无遗嘱继承法决定。也可明确遗嘱或信托的具体保障。

5. 赡养费与配偶扶养

纽约州允许协议中约定离婚时赡养费的支付情况。可提前商定婚姻期间或终止时的资金转移条款,限制或放弃赡养费,但不得造成一方贫困且需依赖公共救助。

6. 商业利益

已有法律允许配偶对婚后因努力提升的企业价值主张权利。协议可修改该权利,保护家族企业,明确双方对企业资产、收入及价值的权利。

7. 弃权与承诺

双方可预先约定同居影响、现有财产所有权、未来税务申报等事项的效力。

8. 终止事件时的资产分配

离婚或其他终止事件发生时,约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9. 赠与、保密及其他条款

细节繁多,例如是否要求赠与需书面证明、保密条款保障协议内容不被泄露及违规处罚、协议条款是否设定“失效期”等多种选择。

10. 量身定制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应针对具体夫妻量身定制,明确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及去世时的权利与义务,做到精准匹配双方需求。

三项不宜纳入婚前协议

● 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法院离婚判决将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准,不能由婚前协议决定。

● 非法或不公平条款:任何支持非法或不公平行为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可能导致整个协议无效。

● 生活方式条款:如婚外情条款,法律对此类“生活方式条款”认可不一,因地区差异大而变化多端。

维护婚前协议的最新性

协议需要及时更新以保证有效性。人生大事后应考虑修改协议,例如:

● 婚后有了子女,但协议未涵盖;

● 不再需要婚前协议,可由双方同意撤销;

● 有了新财产,需更新协议以明确权利;
 总之,重大人生变故是更新协议的信号。

文章由天成律师事务所翻译

作者:Marshal S. Will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