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离婚律师解析:如何推翻一份不公平的离婚判决

在极少情况下(如果发生过的话)办离婚的夫妻双方能够在离婚判决中得到他们想要的所有的东西。相反的,绝大多数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妥协才能办成。因此,很多办离婚的夫妻双方认为他们得到的是一个不公平的判决。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有理由重返法院推翻他们的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您收到一份确切不公平的离婚协议,您能够要求法院重开您的案子,重新审视现有的离婚判决是如何做出的, 这份判决是否公平。您应该知道就推翻离婚判决而言您有很重的举证责任。您在法律上所需要做的正确的事情取决于您所在州的具体法律,但是一般来讲,要法院重开您案子的唯一方式是向法官证明非常特别和非常紧迫的情况存在。这通常意味着您必须证明离婚协议本身因某种原因无效而且/或者这个协议条款的执行会让人感到不快以及不公现象的发生。

如何重开您的离婚案子

您必须向法院递交一份动议或申诉书(法律文件)。重启您离婚案子的申请必须陈述以下任意一项:

欺骗或诈骗(例如,您配偶向您隐瞒信息或就某项关键事实向您提供虚假信息,比如说某项财产的存在或真实价值)

强迫或不正当影响(当一方配偶威胁恐吓或者强迫胁迫另一方接受并签署离婚协议)

有瑕疵的谈判协商(您就一项能影响到谈判或者是离婚协议的关键事实有错误的理解)

离婚协议本身存在根本性的不公

强迫或不正当影响

绝大多数办离婚的夫妻双方都至少经历过某种程度上的被迫或不自愿,意即把离婚办成的压力。然而,如果一方配偶使用心理上的压力或者暴力威胁强迫另一方配偶接受一份不公平的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会被视为严重胁迫和不正当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向法庭申诉离婚协议的内容是无效的因为这份离婚协议不是在自愿条件下签署的并要求重启离婚案子是有可能的。

得到法律帮助

重启一个离婚案子极具挑战性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极为复杂。在您所在地区找一位有经验的家庭法律师来判断您是否有一个好案子以及如何开始将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文章来源: Divorcenet

编译: 天成律师事务所